同城头条 | 青龙发布森林防火倡议书

来自河北秦皇岛 发布时间 2025-01-24 1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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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标题: 青龙发布森林防火倡议书

内容:

致全县人民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全县范围内天气干燥,缺少有效降雪,森林火险等级较高,随着春节即将来临,返乡人员日渐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时值森林火险高危时期,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特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倡议如下: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防火规定,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认清“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的森林火灾严重性,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主动履行好森林防火的社会责任。
二、加强自我约束,杜绝火灾隐患。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重点期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二)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三)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四)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五)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六)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七)不准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三、加强防火宣传,牢记监护责任。要自觉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友宣传森林防火重要性、野外用火风险性和森林火灾危害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四、强化自我意识,履行防火责任。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颗烟头可毁千棵树木,众人防火能护万顷森林。保护绿色家园,防范森林火灾,需要你我共同努力。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共同建造“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好家园。
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5年1月23日

祝青龙县人民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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