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头条 | 关于青龙镇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告

来自河北秦皇岛 发布时间 2024-05-21 09:15:55
扫码打电话

安全小贴士:以各种理由收取费⽤(押⾦、服装费、报名费、充值卡等)均有诈骗嫌疑,请提⾼警惕。

详细描述

标题: 关于青龙镇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告

内容:

编辑:张雪寅

关于青龙镇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青龙镇农贸市场及周边秩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求,解决该片区环境卫生差、交通拥堵等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决定对青龙镇农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人民市场人民建、建好市场为人民”的宗旨,按照“服务人民、安全第一、依法整治”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净化市场环境、畅通安全通道、缓解交通拥堵,打造文明、有序、卫生、安全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
青龙镇农贸市场及周边路段。具体为东侧通往城东热源站公路城建界,南侧至城东热源站围墙,西侧至南山脚下,北侧至热力桥头(桥中间不准摆摊设点)。
三、整治内容
1.严禁在青龙镇集贸市场外的马路及周边区域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市场周边经营户或流动摊位必须进入市场内划定的区域从事经营。
2. 自产自销户应自觉进入农贸市场内经营,服从农贸市场管理单位管理。
3. 农贸市场内经营户自觉做到在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划定的功能分区之内经营,不得乱摆乱放、不得有摊外摊现象。
4.坚决清理取缔违规搭建的临时摊棚和设施,营造整洁、舒适、安全的市场环境;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上市,确保食品安全。
5. 所有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划定的停车位或停车线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市场内不得停放大型车辆,不得影响消防通道,确保市场进出口及市场内通道畅通。
6.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等将实施联合执法,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请市场业主、各经营户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和监督配合青龙镇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共同维护市容市貌和集贸市场秩序,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监审:周志平
终审:谢立存

投稿邮箱:qlshibao@163.com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龍盟同城信息上看到的,谢谢!

联系人

龍盟同城信息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龍盟同城信息上看到的,谢谢!
立即联系